近日,一樁困擾當事人十年的交通事故賠償積案,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縣人民法院“內部交叉執行”機制推動下成功“破冰”,被執行人陳某當場向申請執行人李某支付2萬元賠償款,雙方握手言和達成執行和解,為這起“執行難”案件畫上句號。
這起案件要追溯到2010年,陳某駕駛摩托車與李某相撞,事故造成李某十級傷殘。經桃源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判決,陳某需賠償李某各項損失共計31727元。然而,判決生效后,由于陳某家庭經濟狀況確實困難,履行能力不足,導致案件賠償款遲遲未能執行到位,成了李某心頭的一塊大石,也成了一樁典型的“執行難”積案。
多年來,原承辦執行法官雖多方排查、反復協調,卻始終未能找到執行突破口,案件陷入僵局。為破解此類“骨頭案”“釘子案”,切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,桃源法院創新工作方法,啟動“內部交叉執行”機制,為積案執行注入新活力。
所謂“內部交叉執行”,即針對長期未結、執行阻力大的案件,繞開原承辦人,由院內其他執行法官或團隊交叉辦理。通過更換執行主體,既能引入全新辦案思路,打破長期接觸形成的思維定式,又能規避潛在人情干擾,強化執行震懾力,為案件突破創造條件。
本案正是在這一創新機制下被重新激活。交叉接手的執行法官沒有簡單采取強制措施,而是以卷宗為起點,全面復盤案情,深入走訪了解雙方生活現狀,從情、理、法三維度尋找和解契機。一方面,法官向陳某明確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,打消其僥幸心理;另一方面,也體諒其家庭實際困難,搭建溝通平臺,組織雙方平等協商。
經過法官耐心調解與法理闡釋,陳某與李某終于放下對立情緒。結合陳某的履行能力,雙方互諒互讓達成共識:陳某當場一次性支付2萬元賠償款,李某同意就此了結案件。“十年了,沒想到這筆錢還能要回來,心里的疙瘩總算解開了!”接過現金的李某難掩激動。
這起積案的化解,是桃源法院探索創新執行體制的生動實踐。“內部交叉執行”機制如同“強心針”,有效破除執行壁壘,提升了司法裁判的兌現率。下一步,桃源法院將持續完善該機制,集中攻堅疑難復雜案件,讓生效判決不再是“一紙空文”,切實讓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(陳詩婷 伍夢霞)
責編:陳方
一審:陳方
二審:湯世明
三審:王超
來源:華聲在線
免責聲明:華聲在線對文中陳述、觀點判斷保持中立,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。文章僅是作者個人觀點,不應作為投資依據。讀者應詳細了解所有相關投資風險,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。
文章是網絡作者投稿發布,版權歸投稿作者所有。作者應對文章及圖片的真實性及版權負責。一旦因此引發版權糾紛,權利人提出異議,華聲在線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刪除相應內容。侵權責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擔,如由此造成華聲在線損失,投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。如對本文有任何異議,請聯系我們38160107#(#改成@)qq.com。



